背景音乐不是短视频的“免费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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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短视频来说,背景音乐有助于烘托气氛、渲染情绪。但值得注意的是,短视频创作要有边界,小心一不留神踩了背景音乐侵权的“坑”。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就给广大短视频创作者们提了个醒。(5月12日《人民法院报》)
案例显示,北京某文化发展公司作为《你笑起来真好看》音乐作品著作权人,通过时间戳取证,温州某银行在抖音平台账号中发布了一段时长170秒的职工趣味运动嘉年华短视频,以《你笑起来真好看》为背景音乐。文化公司将某银行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删除案涉短视频,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法院综合考虑案涉作品类型、作品知名度、侵权的时间、侵权行为的性质等因素,判定某银行赔偿文化公司经济损失及相关开支共计4500元。
近几年,短视频行业用户和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2023)》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2月,我国网络视频(含短视频)用户规模达10.40亿,其中短视频用户规模达10.12亿,用户使用率高达94.8%。短视频行业已成为我国网络文创产业新的增长点。与此同时,短视频创作者在未取得音乐合法授权的情况下,自行制作视频添加背景音乐上传平台的行为,引发了一系列侵权问题,也制约了短视频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越来越追求个性化体验的语境下,背景音乐早已被商家视为不可或缺的意境设计。比如对大型商超来说,好的背景音乐能使人心情愉悦,消费者就愿意多呆一些时间,最终促进卖场的营业额。但背景音乐不是想放什么就放什么,都须购买版权。有法律人士直言:哪怕是路边一个烟摊,将没有获得授权的音乐用于这个经营场所,也是一种侵权行为,只是本身这样的店铺利润低,这样的行为对著作权人的损失不好估算,因此很少有人维权。
事实上,背景音乐也不是网络短视频的“免费午餐”。根据《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除以教学研究、新闻报道、介绍评论等非营利目的的法定情形外,使用他人音乐录制品作为短视频背景音乐均须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否则构成侵权。上述案例就属于“以商业目的使用”的情形,既体现了对音乐作品权利人劳动成果的充分保护,又为广大公众和企业防范不合理使用他人音乐作品可能产生的侵权风险提供警醒。
这起案例带给短视频创作者们的警示意义还在于,在未取得音乐合法授权的情况下,自行制作视频添加背景音乐上传平台,都有可能构成侵权。法官告诉我们,只要将未取得音乐合法授权的短视频进行公布展现给公众,无论为个人目的使用还是商业目的使用,均已经脱离“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这一合理使用前提,行为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因此,短视频创作者要避免背景音乐侵权的“坑”,必须全方位了解音乐版权的边界问题。
鉴于许多创作者无法判断自己对背景音乐的选用是否可能构成侵权,且为每个短视频背景音乐取得授权又难以实现,还应进一步推动版权方与平台方合作共赢,充分保障创作者在平台就可选用到自己需要的并已取得授权的背景音乐,如此才可在发生纠纷时主张平台方兜底担责。当然,背景音乐作为商业使用,仍需要用户自行获取特定音乐合法授权。(付彪)